报送2016年度第三季度税收征管保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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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0日发表
根据《鞍山市税收征管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和市税收征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市交通委委属各单位定期向税收征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报送保障信息,委重点报送单位为市运输车辆管理处和市城市客运管理处,主要报送内容为运营车辆的营运证发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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