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促进企业科学发展
权威解读安全生产新规
***近期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11月初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在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上推出了很多新举措。11月29日,市安监局局长李田对新规进行详细解读。
凸显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内因和根本,只有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才能真正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通知》在强调加强政府监管的同时,更凸显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意见》在企业法人职责、安全投入、技术支撑、安全监管、严肃责任追究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起到积极推进作用。
多项创新促企业安全生产
★督办、公告
我市对重大隐患治理和重大事故查处实行督办制度,根据《通知》规定,今后不仅要实行逐级挂牌督办,还要实行公告,促进企业及时整改。同时,《意见》规定,建立起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对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次以上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企业,对违法生产经营、违规建设行为严重、阻挠行政执法、重大隐患整改不力、拒不缴纳行政罚款的企业,要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向社会公告。
★带班下井
《通知》中规定的领导干部轮流现场带班制度更是一个创新。以前我市对此没有明确要求,《通知》中明确要求企业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带班,其中煤矿和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升井,《意见》规定主要负责人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5个班次,对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的要严肃处理。我市非煤矿山较多,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轮流下井带班制度的实施,有利于大幅度降低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信用挂钩
《通知》中的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挂钩联动制度也是一大创新。以前我市对于发生事故的企业只是取消评先资格,而《通知》中规定对发生重特大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次以上较大事故的,一年内严格限制新增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等,并作为银行贷款的重要参考依据。安全生产与信用挂钩后,将极大地增强企业负责人的责任意识。
★终身否决
企业发生重大、特别重大事故后,其主要负责人调离到同行业其他企业继续担任主要负责人现象普遍存在,而《通知》中规定的企业负责人职业资格否决制度,将使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的企业负责人,这样将极大地提高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
★强制推行
《通知》和《意见》对企业的技术装备也进行了明确规定。《通知》和《意见》对安全生产起到重要支撑和促进作用的安全生产技术装备,规定了推广应用到位的时限要求,如非煤矿山3年内安装完成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等技术装备。逾期未安装的,要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
此外,赔偿标准也有提高,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其一次工亡补助标准调整为按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另外,《通知》和《意见》对企业安全生产长期投入、救援建设、紧急避险、标准核准等共十项制度进行了创新。
贯彻落实要深入人心
据了解,我市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将深入到每一个企业和单位,开展专题宣讲和监督检查,从企业主要负责人、中层干部到班组现场的每一名员工,要人人皆知,熟练掌握具体规定,我市还将制定配套的贯彻实施办法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