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对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的信访案件照单全收持续督办
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我省开展督察工作已进入第九天。我市共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的信访案件7批共42件,中央环保督查鞍山工作协调组已将案件全部分解落实。
在4月26日至5月2日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42件信访案件中,转办海城市16件,台安县5件,岫岩满族自治县2件,铁东区2件,铁西区2件,立山区3件,经济开发区2件,千山区4件,千山风景区和高新区合并1件,高新区1件,铁西区和千山区合并1件,市直部门5件。从受理信访案件的类型看,涉及水污染14件,大气污染14件,土壤污染1件,生态破坏3件,重金属污染0件,垃圾污染2件,噪声污染8件,油烟污染4件,扬尘污染5件,其他案件7件,涉及多污染的投诉案件10件。在以上全部42件信访案件当中,涉及重点案件9件,其中海城市4件、台安县1件、千山风景区和高新区合并1件、千山区1件、市直部门2件。
另据了解,案件办理期间,已对违法行为累计罚款29万元,关停企业3家,责令停止生产1家,责令停产整顿1家,责令整改5家,责令限制生产1家。
在信访案件处理过程中,已被问责的人数共8人。其中海城市2人,岫岩县1人,千山区4人,市林业局1人。
鞍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