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鞍山市人防办关于开展危化品和防范危险性粉尘大检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2月10日发表
各县(市)区人防办,鞍钢、三冶人防办、地下街商场、平达购物广场:
现将鞍山市人防办《关于开展危化品和防范危险性粉尘大检查的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按照要求,将开展大检查的工作总结(工作情况、取得的成效、典型经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于2015年11月15日前报鞍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工程二处。
鞍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5年11月12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1 21:52:5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