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水利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鞍山市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鞍山市水利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5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鞍山市水利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鞍山市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各项水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拟定市水利方面的政策,起草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拟定全市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全市主要河流流域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科学配置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定全市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及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负责水资源监测及监测站网的建设和管理,对河流水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发布水资源信息、水情预报和全市水资源公报,负责全市地热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拟订相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五)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河湖和地下水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组织实施饮用水水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市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部门间和市辖县(市、区)间的水事纠纷。
(七)承担全市水利资金和水利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有关水利价格和收费的建议,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并组织实施。
(八)组织编制、审查全市大中型和跨市辖县(市、区)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监督实施国家、省、市有关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规程、规范。
(九)组织、指导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全市中小型河流及滩涂的治理和开发,办理市际河流的有关事务,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或跨地区、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负责全市河道采砂管理工作。
(十)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
(十一)组织指导全市农村水利、饮水安全及村镇供排水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指导全市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二)组织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规划,组织水土流失监测和综合防治。
(十三)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洪和抗旱工作,对大中型河流,重点小型河流及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洪抗旱调度,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十四)负责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和监督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性的水利科技、教育及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全市水利队伍建设。
(十六)组织建设和管理水利系统的水电站,组织协调农村水电电气化工作,指导全市水利行业的供水和小水电工作。
(十七)负责编制和实施辽河保护区鞍山段内各项专业规划;负责保护区范围内水政监察、污染控制等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工作,查处保护区范围内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负责保护区范围内河道维护和安全运行管理,水利设施、生态设施和环境保护项目的建设、管理和维护;负责保护区范围内退耕绿化、湿地保护、生态建设、水土流失防治、野生动物保护、农药和渔业捕捞管理。
二、水利局及所属事业决算单位
(一)鞍山市水利局
(二)鞍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三)鞍山市河道管理处
(四)鞍山市水政监察支队
(五)鞍山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公室
(六)鞍山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七)鞍山市水利科学实验站
(八)鞍山市水资源管理办公室
(九)鞍山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办公室
(十)鞍山市南沙河管理所
(十一)鞍山市水利工程建设技术审核中心
(十二)鞍山市地热水管理
第二部分 鞍山市水利局2015年部门决算报表
见***
第三部分 鞍山市水利局2015年部门决算说明
2015年鞍山市水利局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797.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797.7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97.7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3438.2万元。
(二)支出总计352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372.8万元,主要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84.9万元,对于个人和家庭补助227.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3.3万元。
2、项目支出2148.2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工程项目等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3715万元。结转的主要原因是因水利工程项目未完成工,所以项目资金未支出,待完工拨付.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为352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84.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1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7.7万元。在2015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为3521万元中,基本支出:1372.8万元;项目支出为2148.2万元。
(二)具体情况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85.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6万元,招待费0.1万元,“三公经费”支出比2014年度支出减少26.4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直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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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05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水利局.xls
CS06政府采购情况表——水利局.xls
***1——水利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