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解读
2019年8月5日,***印发《***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一、出台《条例》重要意义
《条例》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力于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为党管机构编制作出制度性安排,是统领机构编制领域各项法规制度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是机构编制工作的基本遵循。
《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完善党和国家机构法规制度,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大局的能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条例》突出特点
一是突出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这根主线。《条例》作为党内法规体系中党的领导板块一部重要法规,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关于调整优化中央编委领导体制的重大部署和对机构编制工作的各项要求,强调了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集中统一领导,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机构编制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
二是为机构编制制度体系立柱架梁,为机构编制工作提供基本遵循。原有的机构编制法律法规主要是规范政府机关机构编制管理的,而且侧重于实体内容。《条例》统领机构编制领域的法规制度,为机构编制工作提供一套基本规矩,同时把这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一些行之有效、带有规律性和长期适用性的成果固定下来。
三是侧重于程序性规定,注重与现有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的衔接。《条例》侧重于明确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基本要求,明确***对各级党委(党组)、编委在机构编制工作中的领导关系,明确机构编制工作最基本的程序和要求,规范各级党委(党组)机构编制工作行为。同时,《条例》的程序性规定与现有党内法规和有关国家法律法规涉及机构编制的具体规定相辅相成、有机衔接。
三、《条例》主要内容
《条例》共8章,33条。
第一章“总则”明确制定目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适用范围等。
第二章“领导体制”明确***对机构编制工作实施集中统一领导的主体及职责,规定了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等。
第三章至第七章规定了机构编制工作的基本程序,对机构编制事项的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监督问责等作出规定。
第八章“附则”对解释、实施等作了规定。
四、《条例》确定了机构编制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党管机构编制。
二是坚持优化协同高效。
三是坚持机构编制刚性约束。
四是坚持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
五、《条例》对机构编制工作环节作了规定
《条例》第三至六章对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四个机构编制工作的关键环节进行规范,规定了每个环节的基本权限、程序和要求。第七章对监督问责有关问题作了规定。
关于动议,《条例》规定机构编制工作动议应当根据机构编制管理权限提出,涉及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重大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由***启动,明确了地方各级党委、各部门党组(党委)等的动议权限,对动议的研究论证和讨论决定提出了原则要求。
关于论证,《条例》分别对机构改革、重大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对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对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等不同类型机构编制事项,提出了不同的论证要求,同时对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论证时听取意见、调查研究、合法合规性审查,作了规定。
关于审议决定,《条例》明确了不同类型机构编制事项的审批权限,规定了党委(党组)和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机构编制事项时的程序要求和审议内容。
关于组织实施,《条例》提出了组织实施要求,对“三定”规定的制定和修改作了原则规定,要求建立机构编制报告制度、部门职责分工协调机制、编制统筹和动态调整机制、编制管理实名制、机构编制管理同组织人事、财政预算管理共享信息平台等。
关于监督问责,《条例》规定了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各级编委及其办公室、有关部门在机构编制监督方面的责任权限,机构编制工作应遵守的纪律,对违纪违法行为的处理和问责措施等,强化各级党委(党组)的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