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开展垄断性服务行业专项整治检查整治行动
近日,由清原满族自治县发改局根据《辽宁省营商条例》、《清原县全面优化公共服务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牵头县城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物价局、县财政局等部门组成的专项检查小组,在全县区域内开展垄断性服务行业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行动方案》的要求,这次检查围绕企业、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突出问题,在垄断企业自查的基础上,重点对全县供水、燃气、供热行业的垄断地位或本行业的特殊优势进行深入检查,找出问题,分析原因,切实提升服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
县发改局、县物价局针对三大行业的价格行为、收费政策方案进行检查。重点查处其擅自设立或分解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重复或扩大范围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并要求负责人向检查组提供书面说明及收费文件依据等材料。
检查发现,供水、燃气、供热三大行业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文件执行,行业内部定期进行自查自纠,切实提升服务质量。检查小组还将继续加强对垄断行业的日常监管,畅通企业诉求渠道,认真受理和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形成长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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