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日关于桓仁满族自治县东关123组路(淮河街)道路工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桓仁满族自治县东关1.2.3组路(淮河街)道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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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辽宁省桓仁满族自治县桓仁镇香山路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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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桓仁满族自治县东关1.2.3组路(淮河街)道路工程 | 桓仁满族自治县桓仁镇 | 桓仁满族自治县市政园林管理处 | 辽宁清远环境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桓仁满族自治县东关1.2.3组路(淮河街)道路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桓仁满族自治县桓仁镇东部。建设内容有:新建道路1条,总长度193.503米,包括道路两侧栽种行道树、安装路灯;铺设配套雨水管网总长230米,污水管网总长150米。项目总投资282.6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8万元。
| 1施工期 (1)废气 本项目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扬尘、汽车(机械)尾气、沥青摊铺过程产生少量沥青烟。采取合理控制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且施工期结束后影响即消失。 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过程产生的泥浆水、机械和设备冲洗水等水,主要污染物为SS,收集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试压废水属于清净排水,排入市政管网;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周边市政管网。 噪声 主要来源于施工设备和运输车辆,各种施工机械噪声源强为90~105dB(A)。通过合理控制施工时间、设置临时隔声屏障等措施,可有效减小施工期间噪声影响。 固废 本项目无弃方,施工路面现状为土路,故道路开挖过程中不会产生废沥青、废水泥砼,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5)生态 本项目施工期间会对施工区域和城市生态景观造成短期破坏,如土石方、建筑材料堆放中的临时占地,基础工程中挖、填土方作业带来的水土流失等。项目土石方及时清运、严格控制水土流失情况、栽种行道树等措施,施工期结束后,部分生态影响可恢复。 2运营期 (1)废气 主要为来往车辆汽车尾气,通过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维护,项目汽车尾气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2)噪声 项目交通噪声传至敏感点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标准要求,建设单位应加强交通管理、定期养护路面,保持道路良好的运营状态,进一步降低交通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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