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县纪委监委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编号98(425))整改结果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98(4-25)号:正是由于思想认识有差距,辽宁省一些部门和地方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视不够,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的问题比较突出,甚至一度存在环境保护惰政怠政问题。
二、整改目标
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增强环境保护意识,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严格履职尽责管理,压实环境保护责任,促进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认真履职尽责。
三、整改结果
根据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县纪委监委继续加强对各级党委、政府和负有环境保护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对在推动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中不担当、不作为或者乱作为的将依据相关文件规定严肃问责,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县纪委监委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8年4月26日至2018年5月3日(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桓仁县纪委监委
联系电话:48822735
邮寄地址: 桓仁满族自治县文化路29号
桓仁县纪委监委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