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强化四个持续巩固医保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市医保局积极谋划,主动作为,认真总结脱贫攻坚所取得的成效,提炼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把行之有效的扶贫制度和政策措施全面推广实施,致力于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重点做好医保扶贫四个“持续”。
一是持续宣传医保扶贫政策。持续加大医保扶贫政策宣传力度,特别在参保缴费和待遇保障方面,采取多形式、多渠道,深入到群众中,对参保、门诊住院报销、“一站式”即时结算、慢病待遇等重点工作再梳理、再细化、再宣传、再落实,确保所有医保扶贫政策精确到户、精准到人。重点要将宣传资料发放到每个贫困户家,实现“入户装袋”,确保每个贫困户都知晓并及时享受到医保扶贫政策。
二是持续做好贫困人口参保工作。持续做实2021年贫困人口参保缴费工作,严格按照补助政策落实好贫困人口参保补助工作,确保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同时完善台账管理,加强与税务、财政、扶贫等部门协调沟通,实现及时缴费、及时标识、及时保障。目前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2530人已全部实现应保尽保。
三是持续落实贫困人口待遇保障。严格落实脱贫“四不摘”要求,按照省医保局医保扶贫工作要求和《丹东市医疗保障扶贫方案》继续落实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待遇,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梯次减负作用,持续优化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服务。对患大病需转诊外地就医的贫困人口,由定点医疗机构直接为其办理转诊手续,逐步提高省域内“一站式”结算率,确保困难群众持卡就医报销,解决垫资、跑腿报销的难题。优化经办流程,提升经办效率,持续做好贫困人口门诊慢病和“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对照门诊慢病和“两病”政策,符合一项纳入一项,切实减轻门诊用药负担。
四是持续开展“回头看”检视自查。定期组织开展扶贫工作“回头看”自查自纠工作。要求各县(市)区医保局和市医保中心深入查找本地区医保扶贫工作的漏项弱项,及时自查自纠,扎实稳进巩固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全覆盖目标,推进医保扶贫长效机制建设,做到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助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