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驶上快车道
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助推丹东振兴发展,按照中央和省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精神和要求,丹东市财政局起草并提请印发了《中共丹东市委 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丹委发〔2021〕1号),明确市县层面到2022年底要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一是准确把握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总体要求。扎实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到2022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形成“预算决策有评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新机制。
二是积极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建立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将绩效管理拓展到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政策和项目,实施对象从政策和项目预算为主向部门和单位整体支出预算、政府预算拓展,逐步提高绩效管理层级,在更高层面上统筹和优化资源配置。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加快构建预算决策、编制、执行、决算和信息公开“五位一体”的预算绩效管理新机制。建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加快构建覆盖“四本预算”的预算绩效管理新体系,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责任约束、流程约束、标准约束、激励约束、考核约束。
三是切实增强统筹推进改革的合力。加强绩效管理组织领导,建立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财政部门组织协调、各相关主管部门合力联动、各部门各单位具体实施、人大审计等部门参与监督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机制,明确绩效管理职责分工,推进绩效配套改革,营造绩效管理良好环境,促进形成全社会讲绩效、重绩效、比绩效、用绩效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