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召开贯彻落实公安部金银珠宝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工作推进会议
为加快推进贯彻落实公安部《金银珠宝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提升丹东市金银珠宝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水平,1月3日,丹东市公安局在市人民银行组织召开贯彻落实公安部《金银珠宝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工作推进会议,省公安厅内保总队副总队长于明,正县级调研员洛晓锋,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万龙,各县(市)区局分管局长、内保大队长及辖区有金银珠宝营业场所的派出所所长、社区民警,丹东珠宝协会领导及全市金银珠宝营业场所业主,内保支队全体班子成员及金融大队,共计18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内保支队副支队长王大志解读了关于加快推进落实公安部《金银珠宝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的通知要求,对全市金银珠宝营业场所开展销售柜台粘贴防爆膜工作做出具体部署。随后,辽宁万祥企业萃华金店董事长张大伟对该店完成金银珠宝销售柜台粘贴防爆膜试点工作做了经验介绍;丹东中国黄金董事长曲静就全力配合公安机关做好销售柜台贴膜工作及落实公安部标准,代表全市金银珠宝营业场所业主做表态发言;振兴公安分局副局长宋诗和就贯彻落实公安部《金银珠宝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代表县(市)区局做了表态发言
会上,对丹东萃华金店在治安保卫工作中的突出表现,给予了表彰。
李万龙同志对全面深入推进贯彻落实公安部《金银珠宝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全力做好金银珠宝营业场所柜台粘贴防爆膜工作从高度重视、制定规范;抓住重点、积极推进;落实标准、严格执法三个方面进行了阐述。
最后,省公安厅内保总队副总队长于明,对丹东市公安局关于贯彻落实公安部《金银珠宝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全力开展金银珠宝营业场所销售柜台粘贴防爆膜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金银珠宝营业场所在值班巡护、安全管理、取送贵重大宗商品押运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会后,组织参会人员观看玻璃贴防爆膜后抵抗铁锤敲砸的演示,并到丹东萃华金店观看上墙的安防工作规范和治安保卫工作制度和相关安防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