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会计监督检查的公示
为全面履行会计监督职责,按照《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 2017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17〕6号)及《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开展 2017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辽财办监〔2017〕69号)精神,现将我县2017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单位名单及检查内容等公示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
1、黑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黑山县卫生监督所
二、检查目的
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17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17〕6号)精神,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规范会计行为,提升会计信息质量。
三、检查时间
2017年8月9日至2017年9月10日。
四、检查时限
以2016年度为主,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延伸检查有关单位。
五、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会计法》及《会计准则》执行情况,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公允,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财政资金使用和财务制度以及财经纪律执行情况,以及内控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等。
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