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三项机制化解矛盾在基层
为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更好地为民服务,老边区司法局坚持做好全区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完善三项机制,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完善领导负责机制。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坚持既要抓好单位的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又要抓好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工作,构建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督促检查、落实模式,使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或化解。
完善排查调处机制。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基层科室齐抓共管的格局,各个部门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主动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消除各类不稳定因素。今年上半年,全区5个司法所共排查调解矛盾298起,化解各种矛盾纠纷285起,调解成功率95%。
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健全了反应灵敏、协调有序的应急处置机制。特别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掌握、处理好,切实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制定有效应急措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基本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区、矛盾不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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