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太子河(含大辽河)营口市城区营口港上游东端至大兴村段防洪治理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
太子河(含大辽河)营口市城区营口港上游东端至大兴村段防洪治理工程建设(以下简称大辽河防洪治理工程),在省、市水利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工程的各项建设工作已经全面展开,工程于2019年3月20日正式开工。目前,大兴村、三征化工厂及新兴村段已全面实施,治理长度3558米,占总治理长度的33.9%,现将工程建设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大辽河防洪治理工程概况及项目批复情况
大辽河防洪治理工程位于大辽河左岸营口港上游码头东端至站前区大兴村,全长10.51千米,其中劳动河回水段2.6千米,虎庄河回水段2.93千米。
防洪治理工程主城区范围的防洪标准为一百年一遇,相应堤防级别为一级,非主城区一侧的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相应堤防级别为二级。
防洪治理工程的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及加固堤防10.51千米,其中新建4.13千米,加固6.38千米,新建穿堤建筑物2座,拆除穿堤建筑物2座,维修改造穿建筑物10座。
防洪治理工程的结构形式为均质土堤、土堤结合钢筋混凝土悬臂式挡墙及钢筋混凝土悬壁式挡墙三种结构。设计堤顶宽一级堤防8.0米,二级堤防6.0米。设计堤高2.5米-6.3米。
土堤迎水坡均设有0.15米厚水工砖防护,堤防迎水坡脚设有块石及石笼护脚,背水坡为草皮护坡。堤顶临水侧设有防浪墙,堤顶设有6.0米宽沥青混凝土防汛路。
防洪治理工程主要工程量为,堤防填筑 45.43 万立方米,钢筋混凝土浇筑 2.59 万立方米,水工砖防护约 10.33 万平方米,石笼及块石护脚 5.08 万立方米。
该工程设计建设总工期22个月。
该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已于2018年9月分别得到辽宁省水利厅及营口市行政审批局的批复(辽水规计〔2018〕261号、营行审发〔2018〕258号)。
工程批复概算总投资为27720.67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21173.21万元,建设及施工场地征用费6162.00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317.08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68.58万元。
工程资金的筹措来源是,中央预算内资金1.663亿元,省预算内资金0.554亿元,营口市地方预算内资金0.554亿元。
二、项目的招投标情况
本项目参建单位是中水东北勘察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甲级)、安徽新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一级总承包)、辽宁宏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甲级)、辽宁泽成水利工程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甲级、业主质量抽检)上述各参建单位除业主质量抽检单位采用竞争性磋商选定中标商之外,其余全部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招标工作程序全部符合水行业的有关规定。各项招标工作完成的时限是:
2013年10月,完成工程的勘察、设计招标(由市水利局在营口大辽河治理中一并完成招标);
2018年11月,完成施工监理招标;
2018年12月,完成施工招标,全部工程为一个标段,中标价格为17618.7万元。
2019年5月14日,完成业主质量抽检单位招标。
三、项目法人的组建情况
按水利部水建管【2011】627号《关于加强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由营口市站前区政府以营站政办发【2018】42号《关于成立营口市站前区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处的通知》批准成立大辽河防洪治理工程项目法人,项目法人代表为丁希金(兼项目负责人)。
建设管理处下设三个职能部门,即综合办公室、计划财务、工程技术、质量与安全管理科,全员人数为10人。其中,初级以上技术人员5人。
四、项目法人质量管理情况
(一)质量管理体系建立情况
1、建管处内设质量管理的机构及人员情况
为全面加强大辽河防洪治理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在建管处内部设置了专职的质量与安全监督岗位,该岗位分别由2人组成。
2、质量责任终身制落实情况
(1)本工程在各参加单位进场后不久,项目法人即与参建各单位的主要责任人分别签订了质量责任书。
(2)施工现场按辽水建管【2018】136号《辽宁省水利工程质量终身责任落实办法的通知》的规定,设立了质量责任主体和主要责任人的标牌。
3、建立了质量管理制度
建管处按《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督规程》(DB21/T2971-2018)的有关规定,并借鉴省内其他建设工程的管理经验,共编制了《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质量终身责任管理制度》、《工程质量检查制度》、《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等11项质量管理制度,从而有力地规范了我处的质量管理工作。
4、制定了项目执行标准清单
为有力的督促各参建单位认真执行水行业技术标准,建管处分别以水建管字【2019】9号及【2019】12号文件向各参建单位分别下发了《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摘要》及《执行技术标准清单》。
(二)质量管理程序报备情况
1、质量监督手续的办理情况
建管处于2019年3月18日与中心营口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了质量监督手续。
2、项目划分编制与报送情况
建管处组织监理、施工单位与工程开工之前完成了项目划分的编制,并于2019年3月10日以营站水字【2019】4号《关于呈报《太子河(含大辽河)营口市城区营口港上游东端至大兴村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划分说明的报告》》,报送至营口市水利局。市水利局委托中心营口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已审核完毕。
3、对监理现场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变更批复情况
(1)该工程正式开工以来,监理单位主要监理人员发生过变更,其监理单位主要人员变更审批情况是辽宁宏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2月20日以辽宏禹水监字【2019】1号《关于“营口市营口港大兴村段防洪治理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变更的请示函》向建管处提出因原拟定的总监理工程师陶勇同志因身体原因不能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担任本工程副总监理工程师田忠元同志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相应拟任本工程项目监理部秦卫星同志为本工程副总监理工程师。
对监理单位提出的主要人员变更请示,建管处负责人批复同意按监理合同的约定予以调整。
(2)现场出勤检查情况
在工程施工期间,建管处按省水利厅、市水利局的要求,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均进行了APP签到管理,每天到工地现场验证2次,通过对上述人员的出勤管理确保了主要人员出勤率,满足本工程合同条款中的相关规定。
4、设计变更情况
本工程自正式开工以来,没有发生重大设计变更,一般性变更一处。
5、质量评定情况
截至到目前为止,本工程共开展了大兴村、三征工厂及新兴村段的堤防施工,共涉及堤基开挖、堤基碾压、堤身填筑、格宾石笼护脚以及块石护脚等部位的施工,有关工序质量评定及相关质量评定工作均按施工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及时进行了评定,经评定均达到合格以上标准。质量评定程序及结论符合规范要求。
6、项目法人验收工作开展情况
本工程截至目前为止,涉及堤基面清理及压实的隐蔽工程的验收,该项验收项目法人委托监理公司代为主持验收工作,基本做到验收工作资料齐全,验收工作及时,没有影响到下道工序的施工。
为全面做好项目法人的验收工作,建管处编制了项目法人验收计划,对整个工程项目法人的验收工作从时间上,验收标准及内容都在验收计划中做了较详细的规定,为规范项目法人验收工作奠定了基础。
7、督促其他参建单位履行质量义务情况
为加强工程建设的质量管理,建管处负责质量管理的人员认真按《工程质量管理岗位职责》要求,不定期和有针对性的开展工程建设质量的检查,一是督促参建单位履行质量义务的检查,即查看质量终身责任制的落实以及技术标执行等质量行为的检查,二是实体质量的检查,通过检查发现问题,督促进行改进。
工程自2019年3月20日开工以来,首先对施工、监理单位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证明上述单位均按要求落实了终身质量责任制要求,参加人员均与单位签订了质量终身责任状。
五、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为满足施工顺利及时开展,开工建设以来,我处协调各单位、部门进行了迁坟、电线杆迁移、鱼塘及土地征收补偿、虎庄河右岸大石桥辖区内的委托征地补偿等相关事宜的推进工作,确保工程顺利实施。积极协商解决营口港、造纸厂征地动迁问题的协商工作,确保为来年工程施工提供有力保障。
按照2019年工程建设资金的安排计划,目前,主要施工的堤段为大兴村、三征化工厂及新兴村段,全长约3558米,占总治理长度的33.9%。
目前已完成土方工程:93758m3、石方工程10735 m3、围堰工程52740m3、粘土填筑工程185000m3、混凝土工程2175m3、钢筋工程180t、水工砖铺设21800m2。穿堤建筑物基础7处,闸门安装2处。
合计约完成工程建设投资2799万元。
六、2020年工程计划
按照国家2020年对该项目工程建设资金计划的安排,保质保量完成当年计划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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