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团队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阜新市退役军人创业导师队伍建设,充实完善我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库,更好地为广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咨询、指导服务,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聘任一批创业导师团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坚持原则;
2、身心健康,热爱创业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自愿从事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指导工作;
3、熟悉国家及地方有关就业创业政策法规,有较高的政策理论素养和专业技术水平,熟悉企业管理和市场运作规律;
4、在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创办或管理企业等方面有丰富经验或专业特长,并具有丰富的授课、指导经验;
5、能够服从安排,积极参加我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指导活动,并较好地完成指导工作。
二、创业导师选聘范围
1、大中专院校、科研机构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市场营销、创新创业教学、研究的学者或专职从事创业指导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
2、自主开办企业3年以上,并保持一定利润增长的成功创业人士;
3、具有3年以上创业投资或企业管理经验,有较强整合创业资源能力的企业管理者、投资专家、天使投资人;
4、社会团体和社会中介、咨询、培训、创业孵化等机构从事创业指导相关服务3年以上的专业人员;
5、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工商、税务、金融、法律、科技、商务、中小企业管理等部门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熟悉创业政策、法律法规和办事流程的人员;
6、其他从事创业指导服务相关人员;
7、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备技师以上技术等级或在社会服务机构具备法律职业资格、注册会计师等中级以上职业资格且有5年以上从业经历的申请人优先入选。
三、创业导师工作职责
1、为有创业意愿或处于创业初期的各类创业者提供项目策划、开业指导、项目评估、市场分析、经营管理、融资贷款、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
2、接受创业者委托,对创业项目进行必要的市场调查及可行性研究,并提出意见及建议;
3、保持与创业孵化基地或相关机构沟通、联系,并提出合理性意见和建议;
4、积极向各级创业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参与各类创业辅导活动;
5、保守创业者和帮扶企业的商业秘密;
6、参加阜新市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创业培训及个性化培训等各类创业辅导工作。
四、选聘程序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填写《阜新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申请表》(***1),并附相关资质、荣誉等材料,经所在单位或推荐机构审核后,报送阜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创业科。收到申请后对申请人资格条件、业绩等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2、阜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申请人资质进行复核,并结合所在单位或推荐机构推荐意见择优聘用创业导师。经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研究,对拟聘用的创业导师名单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聘任,聘期为3年。
请符合条件的创业导师,按照选聘条件、选聘范围和工作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工作。并于2020年8月31日前将材料(含纸质和电子版)一并报送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培训就业部。
联系电话:0418-6325360
电子邮箱:fxtyjr@126.com
地 址:阜新市细河区解放大街3-1号(阜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创业科)
***:1.阜新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申请表
2.阜新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信息汇总表
阜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