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农普办四制度五举措确保三农普现场登记工作圆满完成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是一项由***组织开展的大型国情国力调查。对于我市来说,可以通过农业普查彻底摸清我市农业家底,搞清“三农”实际情况,为市委市政府制定农业发展政策提供科学依据。因此,农业普查数据是否能真实反映我市当前农业发展现况尤为重要。为确保普查数据准确、真实,市农普办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四项制度、五个举措圆满完成了我市三农普现场登记工作。
一、建立四项工作制度,确保登记按时完成
(一)建立通报制度
为了让登记工作能按时并且保质保量完成,市农普办研究决定,在入户登记开始后,对工作进度落后,工作质量较差、不按上级要求开展工作的县(区)农普办进行通报,通报直接送达各县(区)政府。各县(区)农普办也要建立相应的针对各乡(镇)的通报制度。
(二)建立三天一报告制度,及时解决登记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正式登记开始后,农普办建立三天一报告制度,及时了解并掌握各县(区)农普办基层普查机构的登记进度情况及在登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然后进行总结。市农普办根据各县(区)报告情况进行抽查并进行通报,同时第一时间对遇到问题给予解答,确保农业普查入户登记顺利实施。
(三)建立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有专人解答基层普查员提出的疑难问题
市农普办确定4名同志作为登记阶段值班人员,主要负责解答县(区)、乡(镇)等普查机构提出的问题。各县(区)农普办也相应建立值班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答疑。值班人员要保证手机24小时畅通,基层只要有疑问,可以及时给予回复。
(四)建立督查制度,扎实推进农业普查工作
入户登记开始后,市农普办联合市政府督查室及各农普成员部门对各县(区)各阶段的农业普查工作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导解决。各县(区)也相应的开展针对乡(镇)农普办的督查指导工作。
二、在重视自查的基础上广泛开展互查,减少普查数据原始差错
入户登记后,全市各级农普办组织普查员对普查表中的数据、逻辑关系等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在自查结束后,各级农普办组织普查员对普查表进行互查,互查是查缺补漏的重要环节,普查员通过互查往往会发现在自查过程中所忽视的问题。通过自查和互查相结合的方式,大大减少普查数据的逻辑性差错及填报时的技术性差错,从而将普查数据的差错率降到最低。
三、逐级开展事后质量抽查,减少普查数据人为差错
全市各级农普办均有针对性的在每个阶段工作结束后,对下级工作完成情况、数据质量等方面进行质量抽查。入户登记结束后,乡级农普办首先对各村级普查机构上报的数据进行质量抽查;之后县级农普办对乡级普查数据进行抽查;最后市农普办对县级农普办的普查数据进行抽查。被抽查单位上报的数据不符合要求或数据质量不过关的要重新入户登记并上报。
四、建立快速汇总指标体系,联合部门对敏感指标重点审核
在省农普办制定的快速汇总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市农普办根据阜新地区实际,对快速汇总指标体系进行完善。入户登记结束后,各村、乡要对快速汇总指标体系中的各项指标及时汇总。对其中的敏感指标与各相关部门共同审核评估,同时把年报数据同普查数据衔接起来,从乡一级形成数据评估报告。全市各级农普办针对普查数据与部门数据对比差异较大的指标及时与本级部门进行沟通,对差异较大项进行反复核查,找出存在差异的原因。市农普办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将数据质量第一的意识贯穿到普查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
五、制定农业普查资料保管制度
在农普登记过程中,市农普办为加强农普资料(已经登记的各类普查表)管理工作,确保普查资料安全存放,要求全市各级农普办努力做到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光、防霉、防尘、防鼠咬的“八防”工作,并根据相关的规定,结合农普工作的实际,制定《阜新市农普资料管理制度》。
通过以上“四项制度、五个措施”,阜新市圆满完成了农业普查的入户登记工作。下一步农业普查即将进入数据录入环节,阜新市农普办将会继续不遗余力的奋战在农普前线,并最终夺取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攻坚战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