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监委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区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找准职责定位,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一、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作为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重点,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迁就。二是区纪委监委与区政法委、细河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等机关建立了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防止就案办案、就事论事;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及时研究分析和协调解决有关扫黑除恶的新情况、新问题,梳理汇总和移送交办问题线索,强化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三是设立了“保护伞”问题线索专门举报电话,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并就涉及采矿、挖沙、毁林、占地、霸占市场等方面的举报进行深入细致研判,深挖背后的“保护伞”;对有关“保护伞”问题线索建立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规定处置。四是加大督办力度,把打击“保护伞”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做到同步侦办,尤其是抓住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重点督办,对案情复杂、影响较大的提级审查调查。
二、做好整改落实
一是9月12日,区纪委召开工作推进会,传达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对全区纪检监察系统扫黑除恶特别是深挖细查“保护伞”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推进,积极做好中央第三督导组来阜迎检工作。二是印发了《关于建立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包区域和区直部门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包重点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和《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第三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清单》。三是制定《中共细河区纪委 细河区监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开展“走千家进万户”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全区各级纪检监察干部下沉到村屯、街道、社区,走进市场、企业、学校,广泛宣传***、***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听取各行各业的意见建议,加大指导力度,定期到基层现场集中办公,把宣传工作拓展到基层、延伸到群众。每名纪检监察干部走访不低于10户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