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项措施积极开展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为保障全市农村人民群众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有效防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及时消除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阜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探索有效的监管措施,不断提升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切实保护广大农村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全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一是全面排查摸清农村集体聚餐服务队底数。采取“全面排查、重点整治、规范行为、核发登记证明和纳入监管对象”等方式,积极引导经营者条件,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全市共有农村集体聚餐服务队480户,全部纳入登记备案管理。
二是建立农村集体聚餐监管工作指导意见。督促指导举办者、承办者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原料,不得有腐烂变质、“三无”、过期等食品,并索取对方购销凭据,以备查验;聚餐、加工场所不得有家禽家畜进入;厨房要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和冷藏设施;做好厨具餐具清洗消毒,加工用容器、工具做到生熟分开,原料与成品分开,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加工应烧熟煮透,采购外卖熟食在食用前应重新加热,凉菜制作应严格控制温度和环境;按要求进行食品留样等。
三是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网络。建立健全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协管员、村(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工作机制,并落实协管员经费,发挥红白理事会等基层民间组织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重要作用,不断延伸农村食品安全管理触角,拓展农村食品安全管理视野。
四是积极开展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宣传培训。通过“赶大集、进社区”等多种宣传形式,向广大农村人民群众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推动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活动,教育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和承办者规范安全操作,引导农村人民群众科学安全聚餐,增强食品安全风险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提高对实行农村集体聚餐备案指导制度的认同感,为积极开展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并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目前全市已有1020人农村集体聚餐服务者通过培训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