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十项外汇举措作用 促进直接投资快速增长
2013年上半年,世界经济不景气,而阜新市直接利用外资实现10606万美元,同比增长32.36%,呈现逆势增长态势。市外汇管理部门以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为己任,充分研究各项外汇管理政策和省政府招商引资工作要求,创新十项外汇管理方式,推进直接利用外资的便利化。
一是取消外国投资者境内合法所得再投资核准。外国投资者以境内合法所得再投资无需外汇局事先核准,会计师事务所可根据被投资企业相关外汇登记信息为其办理验资询证手续。
二是简化外商投资性公司境内再投资外汇管理。投资性公司境内再投资无需办理外汇登记,外商投资性公司境内投资款划拨不需进行事前核准,投资性公司所投资企业将其外汇利润、股息及红利境内划转,银行按规定为其办理。取消外商投资性公司境内出资的外汇局验资询证手续。
三是简化外商投资企业验资询证手续。取消会计师事务所向外汇局验资询证时提交纸质材料的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可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在外汇局登记的各类外国投资者出资金额直接办理验资询证手续。
四是改进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管理。取消特殊结汇事项的外汇局事前备案手续,外商投资企业存在现行法规未明确规定但符合经营范围内真实、自用原则的支付需求,银行审查后可以为其办理结汇及支付手续。
五是大幅简化外债管理流程。简化外债签约登记手续,放松签约登记时限要求,简化需要提供的签约登记申请材料。取消外债专用账户和还本付息账户核准手续,取消外债提款登记、结汇、还本付息等核准,债务人可直接到银行办理即可。
六是取消资本项下跨境人民币首笔业务核准制。对于跨境人民币结算项下的外商来华直接投资等资本项下业务,无需分局核准,可直接到当地外汇局办理。
七是加大对涉外经济发展服务力度。积极配合政府做好外商到阜新投资的前期准备工作,对重大引资项目提前介入,把国家外汇管理政策及时送到相关企业,促进投资资金及早到位。
八是开展“一企一策”灵活服务。建立涉外主体重点联系监测制度,进行面对面信息交流与政策帮扶,了解企业经营中的困难和对外汇政策的需求。对具有真实交易背景,但依照规定不明确的事项,启动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程序,积极向总分局请示沟通,争取为阜新涉外企业获得更多个案优惠政策。
九是支持县域外向型经济发展。发挥彰武县外汇业务服务窗口功能作用,使窗口真正成为服务彰武县涉外经济的一种全新服务模式,为彰武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服务平台,为“沈彰新城”建设再添新优势。进一步完善县级外汇指定银行业务网点的金融服务功能,提供更便利的外汇服务,强化对县域涉外经济发展的支持。
十是发挥外汇网上交流平台作用。通过完善网上交流平台,方便信息交流和业务联系,及时解决各政府综合部门、外汇指定银行、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外经外贸从业人员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为外汇工作前移提供服务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