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开展工程质量执法检查
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住建委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等法律法规,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各种违规行为,确保工程结构安全,促进我市工程质量水平再上新台阶。
一是对建筑工程质量开展专项检查。对44项单位工程项目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质量责任制落实、工程实体质量、技术档案资料等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并对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下发了催办函;对质保体系不健全、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脱岗的,坚决杜绝出卖证件或挂靠施工等违法行为;对工程实体质量存在问题的,要进一步***整改,彻底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二是对商品混凝土生产质量开展执法检查。对13家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试验室建设、质保体系建设等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对3家存在问题的企业法人进行了约谈,对其中1家企业要求不得再接新的工程、限期整顿;其余2家企业要求在15日内全面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