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经局全面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加强野外火源管理
随着天气转暖,又临近清明节,野外游玩、上坟烧纸和春耕备耕烧地格、烧茬子的人员逐渐增多,为加大野外火源管理,我区政府于3月24日,特发布了《太平区人民政府令》(第2号),命令明确了森林防火期和森林高火险期的具体时限;为加强野外火源管理,要求森林高火险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如发现有在森林高火险期内上坟烧纸、烧地格、烧荒等野外用火行为的由林业、环保、公安等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追究责任。
以预防为主,从源头管理,坚决打击野外用火行为,确保我区森林资源和人民财产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