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信息化助推沈阳阳光低保
2008年底,大东区作为沈阳市的试点区先行启动了城市低保信息系统建设工作。随后,这一系统又在和平区、东陵区、沈北新区、新民市和辽中县试运行。系统依托沈阳市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实现了区、县(市)民政局、街道(乡、镇)、社区和市民政局的互相连通,横向与财政、劳动、银行、卫生、房产、教育等部门网络互联,具备与民政部、省民政厅联网的条件。
对于这一系统的好处,不同层面的人都提到一个词:高效。那么,这一系统是怎么发挥效用的呢?通过这一系统,对于新申请的困难群众,街道工作人员只要录入申请基本信息、扫描资料并提交后就可等待社区入户调查。社区低保专干进入系统后,会收到新申请低保的提示,在入户核实后,将核实的家庭及人员信息录入到系统,同时扫描相关资料,确认后,系统会自动计算低保金。街道工作人员再一次进入系统,对社区办理的公文通过社区扫描的档案和录入信息进行审核。审核后,区民政局工作人员进入系统对街道上报的公文进行审批、确认。之后把审批结果下发街道,街道打印低保证,然后到区民政局盖章、发证。
使用低保信息化系统,业务监管智能化、资金管理规范化,有助于‘阳光低保’目标的实现。
社会各界人士只要登录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即可查询低保人员部分信息。低保对象凭借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可以查询自己享受低保的具体情况。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可以借助系统,实施身份证号码自动检查,避免重保、假保。在先行试点的东陵区,截至目前,借助信息系统,全区累计清退不符合条件低保户1951户、4181人,节约救助资金900余万元,必退即退率达100%。
通过网络化管理,还可以实时进行层层监督,确保审批的各个环节联系更加紧密、审批程序更加规范透明。
目前这一系统已经具备了在沈阳市全面推广的技术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