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精心组织 积极参与 认真落实
连日来,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陆续召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
市人大常委会要求紧密结合人大实际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努力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到新水平。要强化理论基础,进一步增强人大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定性和自觉性;要加强调查研究,切实推动解决一些影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要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要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常委会领导班子、委办室负责人和机关干部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坚持领导带头,切实做好表率;要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要坚持统筹兼顾,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市政协提出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提高调研质量和水平,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实现鞍山大发展快发展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要进一步发挥政协组织的工作“平台”作用,切实为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履行职能、发挥作用创造条件。要使广大党员进一步认清政协在推动鞍山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的重大责任,进一步认清形势、振奋精神、转变作风,满腔热情地投入到政协事业中来。
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市委政法委突出科学发展这个主题,要求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围绕推进全市政法工作创新发展,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听取意见,形成有深度的调研报告,同时,深入开展“听民生、察民情、知民意、解民忧、护民权”的主题活动,进一步拉近与群众的距离,找准存在的问题,树立队伍形象,赢得群众满意。
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全体干警深刻认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准确理解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把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落实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总体安排和方法步骤,确保取得实效。
市人民检察院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把学习实践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同时,建立了党组、党支部、党小组三级责任制,形成党组负总责、党组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党支部书记具体抓的工作格局,扎实深入推进活动开展,力求将学习实践活动目标要求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