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我市公路客运燃油附加费减半
市物价局根据《道路客运价格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于2009年1月22日起对公路客运燃油附加费减半下调,由每人每公里2分2厘调整为1分1厘。
由于国家实行燃油费税改革,2008年12月19日起两次下调汽、柴油价格,汽油每吨下调1160元,柴油每吨下调1270元。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等部门关于贯彻国家石油价格形成机制综合配套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6】17号)文件精神,锦州市物价部门经过对锦州市公路客运燃油附加费的重新核定,于2009年1月22日起减半下调公路客运燃油附加费。下调幅度由原来每人每公里2分2厘下调为1分1厘。以公路客运路程50公里为例,2009年1月22日前的公路客运燃油附加费为1.00元,燃油附加费调整后为0.5元。我市现有公路客运线路302条,客运车辆890台。燃油附加费减半收取后,消费者的乘车费将有所减少。
春节期间,市物价部门将对公路客运燃油附加费下调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执行下调政策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严肃处理,对于情节严重的将在新闻媒体曝光。同时,物价部门公布价格举报热线:12358,市民发现价格违规情况可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