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高排放机动车专项整治行动
日前,记者从市机动车排气检测中心获悉,为贯彻落实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大气污染防治有关工作,确保完成省政府督查任务要求,该中心在全市开展高排放机动车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时间为2017年4月至12月。内容包括对全市高排放机动车、国一排放标准及以下汽油车、国四排放标准及以下的柴油车进行监督抽测,限期治理超标车辆,对于拟转入我市的车辆进行上线排放检验。行动期间将严格高排放机动车定期排放检验,建立排放检验信息核查机制,重点抽查高排放车辆检验信息,对检验过程实行全程视频监控。同时重点开展对市公交、市物流、单位班车、市政用车及营运客货车的监督抽测。在4月24日至5月30日的行动周期内,已经抽测检查高排放机动车51辆,对11 辆不合格车辆发放了限期整改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