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阜新
——写在首个国家宪法日之际 中共阜新市委书记 张铁民 今天是首个国家宪法日。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以立法形式确立的重要节日,并决定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确立了遵守宪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中的核心地位,提出了实施宪法在推进依法治国方略中的首要任务。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我们必须按照中央的要求和部署,教育和引导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更加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加强宪法实施、履行宪法使命,加快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阜新进程,为全面推进转型振兴、构建和谐阜新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阜新,必须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阜新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教育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遵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要健全完善党委依法决策机制,推进民主集中制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要扎实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要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人民团体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推动法律法规的实施。要正确处理好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市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坚持党的领导和确保司法机关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关系,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市全过程和各方面。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阜新,必须抓好立法工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对设区的市赋予立法权。这是法制建设和司法改革方面的一个重大突破,我们一定要充分运用好地方立法权,切实提高立法质量。要加强地方立法机构建设,及时成立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指导全市法规草案起草工作,并不断完善人大专门委员会及工作机构设置。要加强地方立法机制建设,建立立法规划、法规起草、“一府两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地方立法机制,切实提高立法质量。要加强地方立法队伍建设,注重引进和培养法律人才,不断提高地方立法机构组成人员的整体素质,更好地适应立法工作需要。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研究制定促进重点产业发展、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民生事业、城市建设、社会治理等方面法规,使地方立法更具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阜新,必须推进依法行政。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和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执法主体,减少执法层级,完善执法程序,切实解决执法缺位、越位和错位问题。要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特别要依法依纪惩治执法司法腐败。要全面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权力运行机制。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阜新,必须加强社会治理。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任何组织、任何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要把司法公正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认真做好群众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切实解决群众打官司难、执行难等问题,建立执法为民的长效机制。要围绕提高基层民主管理水平,大力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一步增强基层管理者依法管理、民主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引导基层群众依法有序参与公共事务,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完善。要把普法教育融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平安建设等工作,融入法治城市、法治县区、法治乡镇、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依法治校示范单位、诚信守法示范企业以及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等各类依法治理示范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要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阜新,必须做好普法宣传。要认真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真正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格局。要着力完善领导机制、工作机制、考核机制、奖惩机制和保障机制,着力解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提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全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持续快速、扎实有效、规范有序开展。要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社会公众牢固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维护权益靠法”的良好法治意识。要培养公民的法治精神,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在全社会树立法治信仰,形成法治风尚,真正使法治精神内化为社会公众的价值信仰。要坚持把法治建设与道德建设相结合,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道德对公民行为的规范作用,推进法治与德治相辅相成、互相促进。 开展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是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环节,也是全面提升全民法制意识的实际步骤。各级党政组织一定要按照全市的统一安排,充分利用一个月的时间,扎实开展好领导干部学法、以案释法、法制讲堂、知识竞赛等系列宣传活动,增强全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让信任法律、尊重法律、依靠法律成为社会共识和自觉行动,推进法治阜新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