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积极推进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项目
为确保中央资金合法合规使用,有效发挥作用,市发改委积极敦促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涉及项目单位严格使用中央资金,促进改造项目有序推进。
国家安排辽宁省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2.7亿元,我市东辽阳老工业区7个项目获得4827万元搬迁改造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2016年度下达投资计划3623万元。这7个项目涉及道路、排水、给水、供热、燃气及承接区基础设施建设。涉及项目单位为市城建局、市水务局、宏伟区发改局、辽阳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等单位。
市发改委要求涉及项目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抓紧开工建设或进行设备、材料采购,形成有效工作量。中央预算内投资属于补助资金,必须专项用于项目建设,严禁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进行项目建设,不得擅自变更。必须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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