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服务从8月起执行政府指导价
根据国家发改委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的通知》要求,8月1日起,我市商业银行服务将执行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
《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的通知》,公布了商业银行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目录,降低和调整了部分收费标准,规定了部分免费服务项目。包括:降低和调整商业银行包括转账汇款、现金汇款、取现和票据等部分基础金融服务价格,并统一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免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个人基本养老金账户,每月前2笔且每笔不超过2500元的本行异地取现手续费;对于银行客户账户中没有享受免收账户管理费和年费的,商业银行应根据客户申请,为其提供一个免收账户管理费和年费的账户;未与银行客户签约的,不得收取账户变动短信提醒服务费等。新标准的出台,对明确商业银行收费项目和标准,规范收费行为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目前,市物价局已将上述政策规定下发到辖区各商业银行,要求其按照通知要求,提前做好本行流程改造、制度修订、系统升级和员工培训等基础工作,确保8月起新规定的贯彻落实和各项工作平稳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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