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获命名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市
近日,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联合发布通知,命名3个地市为2021年度广东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市,梅州市榜上有名。
据了解,为深入贯彻******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批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要求,根据相关文件,经地市申报、专家评审和省级核查、公示,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决定联合命名佛山市、梅州市、江门市为2021年度广东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市。
近年来,梅州科学布局农村交通路网,加快完善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围绕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的“四好”要求,做好“公路+”文章,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基本实现“有路必养、养必良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基础保障,农村公路与农业产业、文化旅游、美丽乡村建设的融合发展不断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