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捷才职业技能培训中心设立中式烹调师(五级)和中式烹调师(四级)职业培训项目的批复
杨人社〔2021〕30号
上海市杨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同意上海捷才职业技能培训中心设立
中式烹调师(五级)和中式烹调师(四级)职业培训项目的批复
上海捷才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你单位提出开设中式烹调师(五级)、中式烹调师(四级)职业培训项目的申请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上海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置标准》(沪府办发〔2017〕82号)的规定,同意你单位开设以下职业培训项目:中式烹调师(五级)、中式烹调师(四级)。
以上培训项目实施有效期随杨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失效而失效。请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办学活动,接受监督和管理。
特此批复。
上海市杨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