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2015年度城镇居民医保登记缴费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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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27日发表
1.办理地点:就近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医保服务点。2.办理截止至12月20日。3.2015年本市居民医保待遇保持不变。4.个人缴费标准维持2014年标准,具体为70周岁以上人员:340元;60-69岁人员:500元;19-59岁人员:680元;中小学生和婴幼儿: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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