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科委采购公告(采购邀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对松江区政务协同办公平台××迁移试点监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的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具有***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工程监理)乙级及其以上。
4、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具备相应经营范围的企单位。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投标。
7、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松江区政务协同办公平台××迁移试点监理项目
2、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松江区政务协同办公平台××迁移试点项目为区电子公文系统××××重点建设工作之一。由于该项目参照***项目采购,根据“松江区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沪松府[2018]142号)”中信息化项目资金预算1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须引入监理、测评等第三方专业机构”的规定,为保障该项目的规范建设、顺利推进,现拟委托一家具有相关***监理资质的信息化项目监理公司,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行为、事件和文档实施全过程监理。
5、交付地址:上海市松江区园中路1号。
6、交付日期:自该监理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松江区政务协同办公平台××迁移试点项目验收通过为止。
7、采购预算金额:450000元(国库资金:45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9日 16:00:00(北京时间上午9:00~11:00时、下午13:30~16:00时,节假日除外),在上海市松江区园中路1号1号楼517室报名并领取采购文件及保密协议,逾期不再办理。
★进行现场报名及验证需携带的资料为(提供以下所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含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合格供应商相关证明材料(近三个月内任意一月的纳税凭证、近三个月内任意一月的缴纳社会保险凭证、本年度或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半年内基本账户银行资信证明)加盖公章;
(3)***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工程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证明材料
(4)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页面网页截图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页面网页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页面网页截图;
(5)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获取采购文件其他说明:
2.1 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且不接受除公章以外的:比如投标专用章等。
2.2 原件审阅后当即退回。如以上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报名将不予接受。
2.3 凡愿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采购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磋商响应将被拒绝。
注: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采购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磋商小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以及《资格性响应表》和《实质性要求响应表》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初审,响应文件不符合《资格性响应表》和《实质性要求响应表》所列任何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时间: 2020年5月14日13: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年5月14日 13: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上海市松江区园中路1号1号楼535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松江区园中路1号1号楼535室。届时请供应商授权代表出席磋商会议,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提供一份正本四份副本纸质版响应文件(按相应格式要求盖章)。
(2)针对该项目的保密协议(按相应格式要求签字盖章)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市松江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ongjiang.gov.cn)”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对采购文件中的内容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请于2020年5月11日 上午9:00前以书面(传真)形式告知采购人,采购人将主动或依据投标方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采购文件,并通过“上海市松江区政府门户网站”以澄清或修改公告形式发布。
2、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咨询电话:(021)3773***22。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松江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地址:松江区园中路1号
邮编:201600
联系人:阮老师
联系电话:021-3773***22
传真电话:021-37735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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