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科委关于申报2017年松江区知识产权试点园区的通知
各有关园区:
为深入实施《松江区关于贯彻落实
一、申报对象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产业)园区。
二、申报条件
(一)园区管理机构有明确的分管领导,设立工作部门,配备1名以上知识产权工作人员,有一定的经费投入;
(二)组织开展园区企业知识产权情况调查,建立企业知识产权基本情况档案;
(三)初步建立园区知识产权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网络;
(四)建立园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联络员制度和知识产权信息管理系统;
(五)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工作,形成一定的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的氛围;
(六)依托优质知识产权服务资源为园区企业提供专业、优质的服务,形成有效的园区服务体系。
三、申报时间与方式
1、提交材料:
(1)纸质:申报表及相关***(一式两份);
(2)电子:申报表(发送至邮箱sjzcj@126.com);
2、申报截止时间:9月22日(周五)17:00;
3、材料递交地址:松江区园中路1号1号楼527室;
4、联系人:沈家伟,37735543;陈文洁,37735545。
***:1、松江区知识产权试点园区申报表
2、松江区知识产权试点园区评定与管理办法
松江区知识产权局
2017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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