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府办泗泾镇拆除青松通波泾地块应拆未拆房屋1450平方米
4月15日,按照工作计划,泗泾镇拆违办、市政市容办、城管中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办等部门对28个镇级地块之一的青松通波泾地块应拆未拆房屋共计1450平方米予以拆除,其中包含417.14平方米违法建筑面积。
青松通波泾地块整治区域东至尹家河,南至泗凤路,西至刘五公路,北至泗陈公路,整治总面积在35亩。区域内现有未动迁居民4户,无证经营1户,应拆未拆房屋面积为2041.2平方,需整治污染河道1200米。该地块是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偷倒重灾区。
经过前期青松居委递交镇整治办助拆、补绿申请单,经镇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实地查看后,于15日正式启动通波泾地块整治行动,拆除应拆未拆房屋,清运偷倒乱倒垃圾,做好覆土。与此同时,镇村镇办已启动整改方案,将在该地块补种绿化,建成社区休闲绿地,彻底整改脏、乱、差现象,美化刘五公路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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