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松江区集中采购机构考核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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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26日发表
2018年4月,松江区财政局联合区审计局、区行政服务中心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对松江区政府采购中心的2017年度集中采购工作情况进行了考核。
考核采取区采购中心自查和考核小组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先由采购中心组织内部自查,再由考核小组进行现场核查,并结合采购人、供应商、评标专家的意见反馈。经核查,区采购中心2017年度认真执行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采购程序规范,较好地完成了年度集中采购工作,并加强了服务意识,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做到全年无有效投诉,最后综合评定考核结果为优秀。同时,针对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考核小组要求区采购中心及时整改并不断完善。(撰稿:松江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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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1 07:52:3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