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府办松江区新一轮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受理开启
松江区户籍第七批次、非沪籍第二批次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受理工作6月9日开启,截止时间7月12日。记者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获悉,今年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准入条件与去年基本一致,但在审批流程上进一步优化提升,引入更多便民措施。
在新桥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大厅里,整齐摆放着共有产权房申请宣传指导手册。由于今年申批流程上有一定的优化调整,主管部门在部署受理工作中,有条件地将服务端前移,把业务骨干选配到一线,并采取专人负责、专窗受理。同时,基于疫情防控考虑,为避免人员聚集,窗口今年还新增了预约服务;并鼓励市民通过政府网站、公众号等线上渠道了解政策信息,“松江房管局网上咨询”小程序也同步推出了“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咨询”入口。
根据政策准入标准,本市城镇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需同时符合“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等四项基础条件,详文以沪房规范〔2020〕5号文件为准。对于非沪籍家庭,需同时满足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20分,在上海无住房、且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或赠与行为等基本条件后可以申请。区房管局住房保障科负责人介绍:在第一批次中,全“区共有26户非沪籍家庭申请成功;今年,第二批次预计人数比较多,主要在于松江区的产业园区相对集中,外来务工人员比较多,基于今年的一些新形势,申请受理工作拟推出更多便民措施,力争较大幅度提高审批效率,高质量完成申请供应受理。”据介绍,根据深化“一网通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要求,本批次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对能够通过信息手段调取的材料,或者能够通过数据互认共享手段获取的资料,不再需要申请家庭提交,相关认定材料预计可减少10项、核对材料可减少8项。该负责人说:“本轮共有产权房受理,将进一步缩短了申请供应各环节用时,从申请、受理到选房、签约原需1年完成的办理时限,将努力实现周期减半的目标,力争当年受理、当年完成选房和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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