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财政局关于转发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通知的通知
上海市杨浦区财政局 杨财发[2015]134号 签发人:朱萍 杨浦区财政局关于转发《上海市财政局 关于转发<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通知》的通知 区各委、办、局、街道(镇)及相关单位: 现将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通知》(沪财会[2015]65号,以下简称《基本准则》)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按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制定出台《基本准则》,是财政部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改革方案》的重要成果,是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于构建统一、科学、规范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各单位、各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基本准则》发布实施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强化领导,精心组织,积极做好贯彻实施的各项工作。 二、开展宣传培训,为《基本准则》的实施奠定基础 宣传贯彻《基本准则》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会计管理的一项中心工作,区财政将适时组织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主管部门会计人员开展分层次、多形式的培训。各单位、各主管部门要组织好《基本准则》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确保单位负责人、财会及相关人员全面理解《基本准则》,准确掌握《基本准则》的精神、原则和各项具体规定。 特此通知
2015年11月30日
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上海市杨浦区财政局办公室 2015年11月30日印发 (共印7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