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江湾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餐饮行业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杨新江〔2013〕27号
新江湾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餐饮行业燃气安全
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区安委办:
根据《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杨安委办〔2013〕9号)要求,结合辖区实际,我们制定了《新江湾城街道关于开展餐饮行业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呈上,请审示。
新江湾城街道办事处
2013年4月10日
新江湾城街道关于开展餐饮行业燃气安全
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的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近年来餐饮场所燃气泄漏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我辖区餐饮行业燃气使用安全监管工作,预防餐饮行业燃气安全事故,现根据《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杨安委办〔2013〕9号)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制定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组织落实
街道办事处领导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治理工作,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传达部署,并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负责辖区餐饮行业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自查自纠
4月1日至4月15日,街道将对辖区内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燃气的餐饮场所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建立信息档案和基础台账。并向餐饮企业发放《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自查表》,传达区安委办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各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用气责任,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对厨房用气设备、燃气管线、液化气钢瓶、就餐场所的用气安全状况及员工用气安全操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进行整改,对存在的违章操作行为要立即纠正。并加强对员工的燃气安全使用教育工作。
三、加强检查,宣教结合
4月16日至5月31日,街道将联合消防、工商、质监、城管等力量,对餐饮场所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和检查,督促整改、***问效。一是针对餐饮行业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消防栓箱及灭火器材配备情况;燃气器具及液化器钢瓶安全使用情况;用电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二是针对建筑工地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工地食堂液化气钢瓶的安全使用情况;燃气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敷设、维护保养情况等。对存在隐患的单位,将开具整改单,限期整改;对存在隐患拒不整改的,将及时抄告区安监局。同时,我们还将积极开展宣教工作,在餐饮行业集中区域张贴燃气安全知识宣传画,把燃气安全使用纳入今年4月份的农民工安全培训内容,普及燃气安全使用常识,提升安全生产培训质量。
四、***督办,确保实效
6月3日至7月31日,街道将对前期排摸、检查的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确立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单位名单,联合公安、城管、工商、质监等部门对这些企业进行联合执法,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根据整改单内容对前期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开展复查督办,严格落实安全隐患销项管理制度和隐患整改五落实制度,对不按规定履行职责、不依法整改违法行为的单位,我们将及时向区安监局进行抄告,依法予以处理,并加强督促指导,推动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新江湾城街道餐饮行业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董鑫旺 社区(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傅红陵 社区(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三荣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朱谪尘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卞洪斌 街道办事处副处调研员
成 员:安监科、综治办、市政科、派出所、城管新江湾城中队有关同志
新江湾城街道餐饮行业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科,办公室主任由卞洪斌同志兼任,副主任由丁晖同志担任,张财斌、沈陈林、王福堂、毛振仪、田作肃等同志为办公室成员。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