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的通知
杨教〔2011〕63号
杨 浦 区 教 育 局
关于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及其他教育单位(含民办中小学、幼儿园):
随着教育信息化的不断深化,本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均已建设了面向学生学习、家校互动的学校教育网站,各类学习类网络资源以及数字化学习支持功能的不断丰富,既拓宽了学生的学习时空、丰富了学生信息化环境中学习经历,同时也带来了越来越多的网络信息安全隐患和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压力。
为了落实上海市教委和杨浦区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管理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网站资源建设,在给学生提供一个安全、有效且多样化的学习资源平台的同时,引导学生养成尊重知识产权、自觉遵守网络公共道德的习惯,同时也为了能继续提高学校合法利用网络信息资源、规避学校在知识产权侵权、网络安全等方面的风险,特通知如下:
1、杜绝网络侵权。凡是涉及到数字出版物(如电子书、电子期刊、图片、动画、影音资料等)、各类明确标示具有使用授权要求的软件(如系统软件、工具软件及其它应用软件等),在没有获得合法版权所有者的授权前,不得在学校网站上引用(包括提供在线浏览、资源和地址链接等)。
各单位应按照《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的要求,认真检查本单位对外发布网站中的信息内容,凡有违反此规定的,应及时予以删除。对于无法确定版权使用权限的资源,一旦被告知有侵权行为,则应在被告知侵权后立即予以删除。
2、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各单位应进一步完善网络安全管理的责任人制度,严格网站的安全管理。应在安全防护(如系统入侵、核心基础信息篡改、用户信息泄密、木马植入等方面)、网络病毒预防与应急处理、系统的安全升级等方面制定完备的管理制度,并完善各种信息发布的审核机制,提高系统的安全性,杜绝不法之人利用校园网站盗用信息或传播反动、淫秽等不良信息。
3、完善网站信息备份。对校园网站的信息进行定期的手动或自动备份,防止因为意外事故而造成数据的丢失。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教育 信息安全 通知
杨浦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4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