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举办上海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现场咨询活动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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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26日发表
究竟多宽的人行道才可以设置电话亭、书报亭或流动厕所等?设置后对人行道通行宽度是否还有底线?马路不断“开膛破肚”到底有没有限制措施?……再过两天,这些问题都将有章可循:最新修订的《上海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将于200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12月30日下午,宝山区市政署在区文化馆广场举办现场咨询活动,就《条例》涉及的市政行业管理职能、市政管理工作举措和重点、市政设施设置与保护等问题接受市民咨询。现场同时设置了关于《条例》内容和区市政署审批内容变动的展板,并分发宣传资料,引来不少市民关注。
据了解,《条例》由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表决通过。《条例》规定,电话亭等设施应当在宽度大于3米的人行道上设置,设置后的人行道通行宽度不能小于1.8米。此外,《条例》在城市道路养护、维修作业、临时占路等方面也增加了不少比以前更为细化和人性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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