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拨2019年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培训费用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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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25日发表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用于应届毕业生培训费补贴核销相关工作的通知》【沪就促(2013)57号】文件的规定。现有施佳伟等26人申请汽车维修工鉴定费8550元。经审核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现公示如下。
如有异议,请于2019年4月29日前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
受理部门: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就业科
联系地址:宝山区友谊支路79号304室
联系电话:56119997
邮政编码:201999
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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