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促进法律援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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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25日发表
一是完善首问责任制。严格首问接待和登记,主动接受来访咨询群众监督,确保法律援助接待文明规范。二是落实咨询服务满意度测评。向咨询当事人发放“服务评价表”,主动接受公众对接待律师服务态度、业务水平的监督测评,并以评价表为基础建立相应台账制度,将测评结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三是加强案件服务回访。对每月报结案件总数的20%开展随机抽查,安排专人负责案件***回访,有效杜绝办案律师乱收费、介绍业务、推诿、拖拉等现象。今年8月,共回访受援人12人次,受援人对律师办案满意率为91%。(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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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5 10:18:3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