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海市静安区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随机监督抽查结果
索取号:JC0300000-2021-077发布机构:区卫生健康委标题:2021年上海市静安区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随机监督抽查结果文号:主题分类:成文日期:2021-12-10发布日期:2021-12-10
2021年上海市静安区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随机监督抽查结果
2021年上海市静安区母婴保健、计划生育(国抽)随机监督抽查结果
一、随机监督抽查对象
上海市静安区市北医院、华东医院、上海市静安区妇幼保健所、上海瑞慈水仙妇儿医院、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上海市静安区闸北中心医院、上海市静安区北站医院、上海市静安区中心医院、上海邮电医院。
二、 随机监督抽查内容
机构及人员资质情况(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机构执业资质和人员执业资格情况;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执业资质和人员执业资格情况;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服务的机构执业资质情况;开展人类精子库的机构执业资质情况。)、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机构是否按照批准的业务范围和服务项目执业;人员是否按照批准的服务项目执业;机构是否符合开展技术服务设置标准;开展终止中期以上妊娠手术是否进行查验登记;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是否查验身份证、结婚证;相关技术服务是否遵守知情同意的原则;出具医学证明文件和诊断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病历、记录、档案等医疗文书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设置禁止“两非”的警示标志;是否依法发布母婴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广告;开展产前诊断、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服务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无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制度建立情况(是否建立禁止胎儿性别鉴定的管理制度情况;是否建立终止中期以上妊娠查验登记制度情况;建立健全技术档案管理、转诊、追踪观察制度情况;是否建立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报告制度情况;是否建立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情况;是否具有保证技术服务安全和服务质量的其他管理制度情况。)
三、 随机监督抽查依据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21〕152 号) 、《2021年医疗卫生国家监督抽查计划》、 《关于印发2021年上海市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沪卫监督〔2021〕11号)、《2021年上海市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随机监督抽查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四、 随机抽查结果
见附表。
五、 其他
无。
附表
2021年上海市静安区母婴保健、计划生育(国抽)随机监督抽查结果一览表
检查单位 | 被检查单位 | 抽查结果 | 存在的主要问题 | 是否整改 |
上海市静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上海市静安区市北医院 | 抽查未发现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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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医院 | 抽查未发现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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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妇幼保健所 | 抽查未发现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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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瑞慈水仙妇儿医院 | 抽查未发现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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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 | 抽查未发现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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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闸北中心医院 | 抽查未发现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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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北站医院 | 产科/计划生育科室已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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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中心医院 | 抽查未发现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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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邮电医院 | 抽查未发现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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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抽查结果信息包括:抽查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无法联系(检查时单位已关闭、行政执法文书送达不到未履行未结案等情形)等4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