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近期防汛防台安全生产消防等工作的通知
索取号:JA3200000-2017-025发布机构:区商务委标题:关于做好近期防汛防台、安全生产、 消防等工作的通知文号:静经发〔2017〕1号主题分类:成文日期:2017-08-31发布日期:2017-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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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近期防汛防台、安全生产、 消防等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近期防汛防台、安全生产、
消防等工作的通知
静安区各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加油站):
近期,本市已进入台风暴雨多发主汛期,据气象预测,防台防汛形势不容乐观,夏秋高温季节也是火灾及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易发、高发时段。为了做好安全稳定相关工作,现就加强近阶段防汛防台、安全生产、消防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高度重视当前防汛防台、安全生产及消防等各项工作
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真正把安全稳定工作作为不可逾越的红线、不可突破的底线,坚决杜绝一切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切切实实把安全稳定工作抓紧、抓好、抓到位。
二、落实责任,全面细致部署安全领域各项工作
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梳理安全工作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按照“安全目标明确、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措施有力”的要求落实本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开展各类监督检查,形成合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三、强化措施,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一)加强加油站及油库运行安全保障
成品油供应企业要加强应急管理,确保罐区和油站水泵、沙袋、抢险人员防护用品等必需物资到位。加强对加油站顶棚和广告牌检查,防止因汛期强台风引发安全事故。加油站(包括加油加气混合站和停歇业站)、油库要加强安全检查,尤其是双层罐改造等各类检维修施工期间,要加强施工管理,严把施工单位和人员的资质审核关;严格落实各项操作规范,对油罐、管线设备进行动火和清洗作业时,必须由有资质人员按规范进行,并有专人现场监理。严禁加油站内吸烟、打手机、加油不熄火等违规行为,发现这类行为要及时劝阻制止。
(二)加强散装柴油购销安全监管
对于散装柴油购销,各加油站(点)要继续执行《关于严格控制加油站成品油罐装零售的通知》(沪安监管危化〔2010〕50号)的相关规定,加强源头管控,严防不法分子利用散装柴油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三)做好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
要在做好日常值班的基础上加强重要活动期间、防汛防台重要时刻、节假日的值班值守工作。如发生重大事项,立即向区经委都市产业科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