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3年静安区环保局公务员培训计划的通知
索取号:JC4200000-2013-004发布机构:区生态环境局标题:关于印发《2013年静安区环保局公务员培训计划》的通知文号:静环保办〔2013〕8号主题分类:成文日期:2013-04-26发布日期:2013-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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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3年静安区环保局公务员培训计划》的通知
各科室、支队:
现将《2013年静安区环保局公务员培训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13年静安区环保局公务员培训计划
上海市静安区环境保护局
201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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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静安区环保局公务员培训计划
根据区委组织部、区人保局《关于印发2013年度静安区公务员培训计划的通知》,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人保局、区行政学院《关于印发2013年“静安区公务员讲坛”教育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的各项培训任务、培训内容和培训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2013年度本局科级及其以下公务员(包括参公人员)培训工作安排如下:
一、培训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牢牢把握“开放促发展、法治筑和谐”的主基调,立足静安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要求,完善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实效,不断提升公务员的党性修养、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和综合运用“法、理、情”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水平,努力培养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适应现代化国际城区需求的公务员队伍。
二、培训任务及内容
一是面向全体公务员的教育培训,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静安公务员讲坛”教育培训。以职业道德建设为引领,以提升公务员执行力为核心,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切实提升公务员职业素养和履职能力,积极参与十八大精神学习、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廉政勤政教育、群众工作方法、社会建设等主题讲座(5月-10月共计6场),本局科级及其以下公务员(包括参公人员)每人需至少参加2次讲座,获取2个学分。
(二)公务员依法行政培训。为提升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促进依法行政、科学执政,本局科级及其以下公务员(包括参公人员)需通过参与单位组织学习和个人自学的方式,认真学习《上海市公务员依法行政案例读本》与网络在线课程,参加并通过全市统一组织的法律知识水平测试,获取3个学分。
(三)公务员综合素质培训。以“上海市干部在线学习”、公务员双休日实用能力培训和“白领学堂”为平台,以自主选学方式,开展更新知识、开阔视野、提升素养的理论思维能力培训,本局科级及其以下公务员(包括参公人员)每人需完成干部在线学习任务,获取20个学分;至少参加1场公务员双休日专题讲座或“白领学堂”专题讲座,获取2个学分。
二是针对不同群体的分层分类培训,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任职培训。以提升科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为重点,安排担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参与政治理论教育、诚信教育、突发事件管理、依法行政能力、政务创新能力、公共服务能力等方面的培训。
(二)初任培训。以促进新进机关工作人员尽快完成角色转变为重点,安排2013年度新录用公务员、储备人才参加宗旨意识教育、国防教育、公共管理基础课程培训、区情教育、机关工作实务等理论与业务培训。
(三)专门业务培训。以提升人事业务能力为重点,安排组织人事干部参加公务员管理实务、工资福利政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人才服务工作等理论业务和岗位技能培训。
(四)其他培训。以提高年轻干部工作能力为目标,安排局系统年轻干部参加年轻干部精品课程培训。以提高环保业务能力为重点,组织安排相关科室和人员参加市环保局和市环境监察总队开展的各类环保专业培训。同时,结合我局学习日制度,积极开展各项环保法律法规、业务工作专题培训。
三、培训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本局公务员培训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由办公室主管,各科(室)、支队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各部门负责人是公务员培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高度重视公务员教育培训工作,切实保障公务员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公务员教育培训情况纳入部门考核,未按时完成学习培训任务的部门,该部门的领导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二)合理安排,严格管理。公务员培训实行学时学分管理,局办公室按要求建立教育培训档案,记录公务员学习情况。对无故未能完成培训任务或培训不合格的,年度考核原则上评定为称职以下等次。各部门负责人应合理安排调训任务,公务员要服从培训安排,遵守培训纪律,处理好工作和培训的关系。
(三)学以致用,提升实效。局办公室按照工学相宜、学时均衡、需求导向的原则,结合环保工作特色,采取自主选学与组织调训相结合的方式,认真组织实施公共培训项目。全局公务员要坚持以用促学、学以致用,认真完成年度培训任务,真正做到理论联系实际。
抄送:区委组织部,区人保局。
静安区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3年4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