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半年工作小结和三季度工作要点
索取号:JB3201001--2005-004发布机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标题:静安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半年工作小结和三季度工作要点文号:主题分类:成文日期:2005-08-10发布日期:2005-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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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半年工作小结和三季度工作要点
上半年我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区委七届六次全会精神、市局工作部署和局2005年工作计划,明确目标、真抓实干,各项工作有序进行,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现就上半年工作简要小结,并提出三季度工作安排。
一、围绕大局,突出重点,按进度落实政府实事项目
年初,我局以“新增18500个就业岗位,控制本区登记失业人员在7500人以内,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扩覆达到13000人”为重点,经过半年来的努力,各项指标完成情况顺利。至6月底共新增就业岗位22763个,完成全年目标数的123%,登记失业人员为7076个,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参保达到21555人,完成全年目标的166%。3月18日筹备召开了“2005年静安区促进就业工作会议”,协调各部门、社会各界力量,分解促进就业任务指标,落实责任到各委、办、局及街道,制定《2005年静安区促进就业若干意见》,表彰了区促进就业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并根据市局统一部署,探索进行了促进就业工作绩效评估。
二、开拓进取,攻艰克难,扎实做好促进就业工作
1、开展春节“送岗位、送服务、送政策、送培训”活动。春节前后,区三级就业服务网络先后对我区320多家困难家庭进行走访慰问,累计发放慰问金近8万元。我局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推进“万人就业项目”的组建和队伍建设,完成交通协管员扩招;并开发了“自来水抄表”、“非机动车辆管理”、“地铁保安”等项目,提供就业岗位149个。
2、启动“双困”人员调查和安置工作。根据市局部署,年初我局制定方案,动员街道和全体就业援助员,开展了为期三周的“双困”人员调查排摸工作。在走访调查了4000多户家庭、4667人的基础上,3月底确定了本区“双困”人员总数533人(其中男性377人,女性156人)。同时,又深入五个街道及居委会调研,制定实施意见,明确“双困”人员认定范围、安置办法、资金渠道和责任考核制度;并通过召开“双困”人员就业援助推进会,交流好的经验做法,进一步明确安置办法和要求。上半年共安置本区就业困难人员121人和“双困”人员289人,合计410人。
3、探索实施职业介绍服务新模式。为更人性化地提高公共就业服务质量,今年5月10日起,区职介所调整职业介绍服务功能,试运行“上海公共招聘网”,设立了总服务台、个人自助求职区、查询区、预约职业指导区、等候区、后台管理区、用工指导区和企业自助上网查询区,形成了“一台七区”的职业介绍新模式。上半年共接受求职登记8422人次,职业介绍成功1041人次;举行了就业困难人员专场招聘会,消防员、炊事员、交通协管员等代理招聘,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举办民营企业大型招聘会,深入复旦大学等10所高校开展招聘宣传活动,指导应届大学毕业生就业。各类招聘活动累计为求职者提供招聘岗位2500余个。
4、力争突破瓶颈问题扶持创业。上半年我局在缓解开业者场地缺、资金少、能力弱等问题上不断突破,新开发了静安创业园区石二、曹家渡两个分区,新增面积1970平方米(创业园区面积累计达到5170平方米);加大开业贷款担保工作力度,共为35名开业咨询者进行融资培训,受理贷款24笔,金额185万元;分批组织我区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业主开展了包括创业优惠政策、非正规就业组织管理与发展、税收与***管理等内容的业主培训班7期,参加460人。上半年,我区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新增98家(累计1013家),从业人员新增2981人(累计9981人)。
5、加强职业培训管理和指导力度。上半年我局与总工会、团区委建立了信息互通机制,进一步推进“技能振兴计划”。为109名退伍军人进行了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组织开展了2005年静安区职工技能操作竞赛,并积极组团参与市级技能竞赛;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管理和宣传力度,不断提高中高层次培训比例。上半年累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5981人次,完成全年目标的65%,其中中高层次培训占78%,与去年同比提高了26%。
6、积极促进青年就业。大力推进青年“职业见习计划”,上半年我局探索设立了6家区级青年职业实践基地,进一步拓展适合三校生和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的见习岗位,不断提高见习培训后的就业率和失业青年的职业能力;与团区委合作,开展青年失业人员专项调查,设立了100万元“青年导航金”,实施“彩虹计划”,多方位帮助青年就业,并成立了全市首支青年就业指导志愿团,举办3个不同项目的“静安区青年职业技能培训班”,发挥各方力量,为失业青年提供涉及求职、岗位提升、创业指导等在内的18个就业服务项目,促进青年就业。
三、依法行政,规范程序,不断加强行政监管工作力度
1、全面开展劳动关系协调和企业工资指导。召开区劳动关系协调联席会议第六次会议,推荐我区两家企业为“上海市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作示范单位”候选单位,通报分析了2004年我区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数量、特点。上半年,共审查企业工资集体协议32份,审核企业集体劳动合同12份。
2、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工作。完成2004年工资年报,包括265家企业保险福利费用构成情况调查,81家企业966个全日制、70个毕业生岗位工资价位调查,133家企业人工成本情况调查,11家企业36个非全日制工资价位调查;办理工资总额使用手册备案1154户,企业其他工作时间审批19户、新建企业工资基数审核2户;完成部分企业从业人员工资情况和技能人才两项专题调查。
3、稳妥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调配工作。与区法制办、法院共同召开工伤认定研讨会,提高工伤认定工作质量,完善工作流程。上半年完成工伤认定202人,劳动能力鉴定195人;办理新疆兵团回沪人员工龄认定、退休、大病住院等有关手续44人;办理知青子女入户16人;办理跨省市职工商调19人,军官家属随调9人;明确退休知青参加社区医疗帮困进行身份认定工作要求和流程,办结23人。
4、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力度。根据市局统一部署,上半年我局协同区总工会、公安、工商等部门,制定计划、协同配合,先后开展了拖欠农民工工资、清理整顿职业中介市场、欠薪欠保等三项专项检查。为提高办案效率,我局调整监察办案力量,加强对劳动监察大队监察员的带教工作;召开劳动监察协管工作会议,表彰优秀劳动监察协管员,推进监察工作网格化建设;完成劳动监察协管队培训和竞聘;积极参与区人大开展的劳动保障执法调研工作。至6月底共检查用人单位401户,立案176件,105户用人单位补缴外劳力综合保险费42.5万元、854人,99户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116.8万元、105人,26户用人单位补发拖欠劳动者工资54.5万元、727人,累计建立用人单位“一户一卡”6823户,简易户卡1790户。
5、稳妥开展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加强劳动争议预防工作,提前介入并指导改制企业稳妥处理劳动关系;召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例会,明确工作要求;举行与区法院民庭的协调沟通会,加强对劳动争议案件证据采集及效力上的共识;完善兼职仲裁员参与组庭的三方原则办案机制;指导九百集团公司筹备建立企业内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至6月底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349件(与去年同比增长26.4%),已结案282件,按期结案率为99%,其中调解案件1***件,调解率为58.2%,职工胜诉率为88.3%;处理集体劳动争议13起,涉及劳动者214人。
6、加强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扩覆。加大综合保险监察和宣传扩覆力度,年初分街道对社区参保单位进行摸底调查分析,召开座谈会,组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劳动监察协管员开展相关政策培训,并赶赴湖北宜昌,积极落实三峡劳务工安置工作;贯彻实施外来从业人员“综保卡”的宣传与发放,已完成发放18534张;加强综合保险催缴工作,至6月底,我区参加外来综合保险单位3234户,参保人员21555名,完成全年目标的165.8%,月均缴费率为140%,超额完成市府下达的月均缴费率80%的目标。
四、加强基础管理和队伍建设
1、扎实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根据区委统一部署,我局经过学习教育、分析评议和整改提高三个阶段,全面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期间,全体党员干部克服学习任务重,工作压力大等困难,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配合,坚持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2、巩固文明行业创建成果。上半年,我局认真开展文明行业创建资料准备工作,顺利通过区文明办创建验收,区劳动保障系统被评为区级文明行业;努力优化工作环境,成功创建区绿色机关;加大行风(政风)建设力度,认真落实服务窗口首问责任制,完善收件回执制度;认真准备各类资料台帐,积极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
3、加强局法制建设。根据区政府行政职能流程再造工作部署,上半年我局认真开展行政职能梳理和申报工作;与静安寺街道、区工商联、妇联等部门共同开展对用人单位、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培训;总结“四五”普法工作并参加区法宣办的验收;积极应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共11件,其中8件均维持我局的行政决定,3件尚未审结。
4、抓好各项基础管理工作。根据区政府统一布置,初步完成局“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工作;稳妥处理区人大意见、政协提案共7件;根据***《信访条例》,调整并完善信访工作流程,上半年稳妥处理群众来信、来访2772件;完成2004年局档案归档工作。
三季度工作要点
三季度是完成全年任务的关键时期,我局将继续围绕当前劳动保障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认真贯彻区委七届七次全会精神和市劳动保障局工作要求,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确保全年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以政府实事项目为重点,全力推进促进就业工作
1、推进促进就业社会责任的落实。围绕新增就业岗位、控制登记失业两项实事目标,做好各项指标的***分析;积极鼓励各部门、社会各界参与促进就业工作,加大促进就业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推进各项政策的逐一落实;进一步加强对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的***、管理和规范使用。
2、进一步加大岗位开发力度。继续发挥非公经济新增就业岗位作用,大力开发商业商务和社区服务岗位;协调各主管部门和街道,做好本区“万人就业项目”的巩固和后续管理,重点加强对社区消毒卫生保洁服务等项目从业人员的功能整合和队伍管理;加强与五个街道的合作,加快静安就业项目的开发和扩容。
3、切实做好双困人员就业安置工作。细化我区“双困”人员安置工作办法,强化对双困人员的***服务和责任制,建立健全“双困”人员退出和动态管理机制;充分发挥三级就业服务网络作用,推行分散灵活就业形式,努力开发适合困难人员的就业岗位;举办居委会就业援助员双困工作经验交流会。力争三季度,对本区双困人员就业安置覆盖率达到100%,安置成功率达到100%以上,切实缓解困难群体的就业以及生活困难问题。
4、扎实开展促进青年就业工作。建立数据库,深入社区全面开展对青年失业情况的调查摸底和分析,加强对失业青年的就业指导和就业帮助,扎实推进“彩虹计划”;举办青年就业工作探讨活动,发挥社会力量,进一步探索促进青年就业的有力措施;推进青年职业见习工作,大力发展静安青年职业实践基地,帮助更多的青年人就业。
5、进一步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围绕我区创业瓶颈等实际问题,继续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巩固和发展老园区,加强对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的管理,完成业主培训工作;落实各项政策配套,发展好新的创业园区;创新开业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开业指导服务志愿团等社会各界力量,不断开发更多具有静安特色的创业项目。
6、提高职业培训质量促进就业。积极做好对职业技能培训的管理和指导,提高办学质量,***走访新申办民办培训学校,推进我区民办培训学校“零投诉”活动;继续鼓励开发新的培训专业和培训项目,提高定向培训量和中高级培训比例,不断提高培训后就业率;深入部分高校开展政府补贴培训政策宣传和职业指导,扩大培训覆盖面。
7、努力完善就业服务。推进并完善职业介绍新模式,加强对职业指导员的培训,继续开展自助求职和用工指导,提升公共招聘网服务功能;发挥工、青、妇等社会各界作用,加大岗位采集力度,继续组织各类专场招聘活动;加大与社会职业中介机构的合作,整合资源,推进就业服务的市场化运作;实施档案的数字化管理,完善信息登记、分析制度。
二、加强行政监管工作,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1、加强劳动关系协调指导和工资调控工作。继续深入相关企业做好宣传服务,指导转制企业稳妥处理劳动关系;做好第七次三方联席会议的筹备工作,探索街道联席会议在调解社区劳动争议、反映地区劳动关系情况中的作用;推进区域集体协商机制的建立,配合区总工会开展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等方面的培训;召开2005年企业工资工作会议,继续做好对全区的工资调控工作。
2、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根据市局部署,进一步明确劳动监察科、劳动监察大队、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的职能定位与分工,落实“查审分离”制度,加强业务培训,推进我区网格化、网络化劳动保障监察监督工作,不断扩大劳动保障监察监督覆盖面;加大对《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宣传培训力度,继续以企业“欠薪”、“欠保”以及违规使用外地劳动力等为重点,将专项检查与日常监察相结合,加大监察监督力度;探索建立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诚信机制。
3、健全劳动争议调解机制。推进多层次、多种形式的劳动争议调解机制,推进九百集团公司企业内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组建和人员培训指导工作,组织开展一次对基层调解组织人员的业务培训;完善受理、审理分离原则和监督制度,进一步强化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性,扩大劳动争议准备庭,不断提高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率和办案质量。
4、完善外来从业人员就业管理。加强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卡的发放和宣传;加强与劳动监察工作的协调配合,强化综合保险催缴力度,加大综合保险扩覆面;稳妥做好外劳力劳务纠纷调解工作;完善社区网格化综合保险机制,加强对社区用人单位的宣传与服务。
5、强化法制建设和政策法规宣传。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从劳动保障行政职能的实施主体、实施依据、实施程序等方面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以劳动保障政策法规、促进就业优惠政策等为重点,以社区、企业、劳动者等为载体,继续加强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宣传,不断提高政策宣传覆盖面和实际效果。
三、巩固先进性教育成果,切实提高队伍素质和工作水平
三季度,我局将进一步巩固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夯实基础管理,加强行风(政风)建设,通过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1、加强行风(政风)建设,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加大劳动保障系统规范化服务窗口创建、行风(政风)建设力度,积极做好劳动保障系统“双十佳”窗口的评比和准备工作;推进窗口首问责任制,完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收件回执制度;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抓好对中长期整改措施的落实,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2、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与管理。根据市、区人事局统一要求,完成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事业编制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过渡工作;探索建立局青年干部培养机制,做好对青年干部的“传、帮、带”工作;落实干部业务培训学习制度,根据近期出台和适用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制度,提高全体干部职工业务水平。
3、继续抓好各项基础建设工作。加强局内部各项制度建设,继续抓好财务、信访、信息、档案管理等其他常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