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综合整治超标电动车上路
3月1日起,电动车临时号牌失效,浦东交警上路执法,对无牌车、超标车、失效临时号牌车上路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同时,浦东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嫌在电动自行车上“动手脚”的厂商进行检查。
据业内人士介绍,2014年申领临时号牌的电动车,全部不在上海电动车管理目录中,这些车按照规定无法取得合法正式号牌,不能上路行驶。临时号牌是一项“过渡性措施”。当时,每位申领临时号牌的电动车车主都要填写申领材料,无法证明车辆合法来源的车主还需书面承诺车辆来源合法,上牌点工作人员曾逐一告知车主临时号牌有效期只有3年。
如今3年期限到期。部分地区仍有无牌超标车在道路上行驶。
之前,浦东交警部门已与辖区近80家邮政快递、外卖企业签订《2017年浦东新区快递企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书》,企业则与快递员签订《快递外卖企业员工交通安全承诺书》。据浦东交警支队车宣大队大队长路炜介绍,浦东交警部门将与这些企业建立沟通反馈机制,一旦查获这些企业员工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将反馈企业,作为企业考核员工的指标。
“销售超标电动车本身就违法违规,必须从源头进行监管。”在法律界人士看来,按照《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规定,工商、质监等部门在管理非机动车方面都有责任,应该变末端打击为全链条治理,各司其职,明确责任,将问题解决于萌芽状态。
事实上,在3年期限到期之前,市工商局已经对全市部分电动车车行进行了突击检查。结果发现,部分车行存在“暗渡陈仓”的把戏。一些厂商和个人将“超标车”改装成标准车后申请上牌,等牌照办好后,再改装为“超标车”,“绕开”了相关规定。
据了解,认定“超标车”有几个重要指标,包括时速、有无人力助行装置、整车重量等。根据1999年出台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不得大于20公里/小时、整车重量不得大于40公斤,否则就视为“超标车”。
此外,《管理办法》明确从3月1日起,无论有无临牌,“超标电动车”均禁止上路,否则视为违法,将处以50元罚款。3月25日《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后,处罚上限将提高至200元;如果骑车人不接受处罚,或者无法提供车辆合法来源证明的,交警还将对其采取暂扣车辆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