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范围将扩大
3月1日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浦东新区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范围的决定》将正式实施,涉及环境保护、房屋管理、地下空间安全、石油天然气管道、土地管理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将集中在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浦东城管执法局)。
据了解,2006年,市政府发布了《关于扩大浦东新区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范围的决定》(18号文),近日出台的新政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18号文也将同时废止。新政赋予了浦东城管执法局以及各镇政府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包括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权和行政检查权)。
去年7月,浦东城管执法局成立。该局原本“挂靠”在浦东新区环境保护和市容卫生管理局名下,机构单列后,将分散在区环保市容局、建交委、规土局、发改委等部门的相关执法事项,集中划入新成立的浦东城管执法局。
体制调整后,浦东城市管理领域的规划、土地、环保、水务、市政、环卫等执法事项,以及绿化、交通、建管、房管领域的部分执法事项都集中由城管执法局承担。据统计,自成立起半年多来,该局已集中了1000多项执法权。
记者了解到,改革旨在打造执法“一竿子到底”的“浦东样本”,从制度和机构的设置上解决“九龙治水”的现象。而此次扩权,标志着浦东城管执法局将正式实施相关行政处罚权。
以“决定”中第14条为例,“依据居住房屋租赁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违反最小出租单位、居住人数限制和最低承租面积规定的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城管拥有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后,在治理群租方面将有所作为。而此前,治理群租往往涉及房管、市场监管、消防、治安等多个职能部门,需要跨部门协调,问题往往很难被根除。
目前,浦东城管执法局下设2个支队,即城管执法支队和环境监察支队。其中,城管执法支队按区域统筹设置6支区域性执法队伍和2支特殊区域执法中队(国际旅游度假区中队、世博中队),保留现有的36支街镇执法中队。
浦东城管执法局负责人表示,城管执法队伍身处一线,直接面对群众,专门处置“三违”、“黑车”、无证设摊等各种城市管理顽症,对自身要求非常高,体制改革、扩权后,又增加了环保、规土、燃气等新职责,因此切实加强执法队伍自身建设,提高综合素质和专业执法能力,刻不容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