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版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出炉
10月23日,新区经信委会同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共同发布《浦东新区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继续支持新能源汽车在浦东的发展。其中,个人消费者补贴金额为1万元/辆,新增公共领域消费者购车补贴1.5万元/辆。已经享受过补贴的个人将不再享受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充电桩则给予补贴。
据悉,个人消费者、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补贴政策有效期为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公共服务领域充换电设施企业补贴政策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
记者了解到,此次补贴对象包括三类:第一类是目前拥有浦东新区户籍或目前在浦东新区辖区内法人组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和注册地且税收户管在浦东新区的企业)工作并交纳社保1年以上的个人消费者;第二类是从事环卫、物流、旅游、通勤、出租和租赁等行业且注册地、税收户管地均在浦东新区的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第三类则是承建公共服务领域充换电设施且注册地、税收户管地均在浦东新区的服务运营企业。
根据《暂行办法》,能够享受补贴的车辆是在上海市销售的,纳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在充电桩方面,则是符合条件企业承建的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
《暂行办法》称,消费者须在注册地且税收户管均在浦东新区的汽车销售公司购买,售价不高于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向社会公布的市场指导价。须在浦东新区辖区内建设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且接入上海市新能源汽车公共数据运行监测平台,按充电桩功率大小给予补贴。须承租方注册地、税收户管地均在浦东新区。
在补贴金额方面,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一次性补贴1万元/辆(仅限于购置乘用车,仅有一辆车可享受补贴政策;已享受过上批补贴政策的,将不再享受该补贴政策)。公共领域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则一次性给予补贴1.5万元/辆。
此外,对符合条件的交流充电桩,按800元/千瓦给予补贴,单个桩补贴不超过5000元;对符合条件的直流充电桩,按1200元/千瓦给予补贴,按单个桩补贴不超过5000元。
新区经信委方面表示,《暂行办法》系结合浦东新能源汽车推广实际后制订。将充电桩纳入补贴范围,既是对***《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的积极响应,也希望能够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在浦东区域范围内的条件。
去年10月,浦东新区推出第一阶段的区政府补贴,对浦东范围内满足补贴对象和车型要求的个人或企业,买新能源汽车时一次性补贴2万元/辆,有效期至2015年6月30日。据了解,在推出区政府补贴之后,浦东新区符合条件的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能够享受中央、上海市和区政府三级补贴,市民购车成本明显降低。今年上半年,浦东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销售可占上海市新能源汽车销量的三分之一以上。